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对“两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通过监督事、监督人与监督案有机结合,提升“两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院接受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检察长蒋迅任组长,检务保障部、公诉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务监管部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检务监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联络。
三、评议内容
主要评议近三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2年以上、现从事审判业务岗位的法官及从事检察业务岗位的检察官履职情况。选定2名检察官进行常委会评议。
评议内容如下:
(一)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情况;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及培训情况等。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执法办案质量与效果;工作实绩与奖惩情况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信访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反各项廉政制度情况;有无违反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工作步骤
4月至1 2月下旬,利用8个月时间,分动员部署、调研评查、审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
1.出台工作方案0 4月下旬,拟定工作方案,拟定评议领导小组和调研组、评查组具体成员名单,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2.组织相关培训。对调查组、评查组组成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
3.开会动员部署。5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 8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暨“两官”履职评议活动。
4.确定评议对象。会后,制定评议对象产生规则,选出2名检察官,作为常委会评议对象。
(二)调研评查阶段(5月至8月上旬)
1.自评自查0 5月中旬,成立评议小组,明确具体人员,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6月上中旬,组织“两官”开展自评自查,对被评议“两官”进行民主测评。6月下旬,“两官”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交评议小组审定。
2.集中评查7月上旬,评查组研究制定案件评查标准、案件抽选规则及评查表格,抽选拟评查案卷并经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始评查工作。案卷的抽选以近三年以来被评议“两官”承办的案件为基准,数量不少于1 2件,不足1 2件的,全部评查。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涉法涉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重大改判案件、撤案及被判无罪案件、不捕不诉案件、超期办理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企涉项案件等为必选案件。7月中旬至7月下旬,评查组集中评查案件;评查坚持“一案三评”(初评、复评、综合评定)原则,逐案登记。
3.调研走访。调研走访与案件评查同步推进。7月中旬,调研组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报评议领导小组审定。7月下旬,对2名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情况组织调查、走访等活动,征求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随机回访重点案件当事人。根据需要,查访相关场所,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组级旁听、观察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活动等。
(三)审议评议阶段(8中下月)
1.汇总情况,形成报告8月中旬,调研组、评查组汇总情况,分别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提交评议领导小组讨论。2名被评议检察官分别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评议领导小组作综合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询问,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等。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至12月下旬)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被评议“两官”发送的书面评议等次和整改意见,被评议“两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加强落实。1 2月中旬,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
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通报会,通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攻协委员、律师代表及有关媒体等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严格依法履职、推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前几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深化。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配合,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做好各阶段的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被评议“两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评议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认真撰写情况报告,做好自评自查、整改等各方面的工作,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曰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三)客观公正,凸显实效。调研组、评查组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客观工作原则,尽可能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既要肯定被评议人员的工作成绩,总结好的经验,推介优秀典型,又要直面间题,将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写入报告,精准地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确保监督实效。
(此页无正文)
送:县人大内司委、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市院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
本院班子成员
发:本院各内设机构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