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设各机构: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院积极有序参与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服务民营企业,助推“环境塑县”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检务监管部,具体负责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分管检务监管部工作的副检察长蒋迅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内设机构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具体负责活动联络及相关事宜。
三、活动内容
(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开创双蠃多赢共赢格局
优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总体布局,实现“四大检察”职能并行,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素能与实效,促进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开创双赢多赢共赢新局面,为助力“环境塑县”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牵头部门:检务监管部
配合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二)健全认罪认罚工作机制
全面检查认罪认罚制度实行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认真查找、分析认罪认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案件承办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妥当,以及是否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意见等情况,并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健全、细化认罪认罚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检务监管部
配合部门:本院各相关部门
(三)开展涉企领域专项监督
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力度,通过多种式开展“暖企”活动,通过“互联网+”模式进一步推进诉讼便民化。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经济发展环境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阻碍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吞财政专项资金等涉企犯罪。加强对涉企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加强对滥用强制措施,不当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选择性执法等违法行为的监督。
牵头部门:检务监管部
配合部门:诉讼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
(四)开展履职评议
在县人大常委会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随机抽取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任职2年以上的检察官,对其近3年来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查评议,重点检查其近年来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涉企案件,促进提升检察人员公正、规范高效的履职能力和效果。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部
配合部门:公诉部
(五)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继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行律师异地网上预约会见及阅卷。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部
配合部门:检务监管部、未检办
(六)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宣传月活动
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检察队伍履行检察职责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检察人员使命感,在检察机关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部
配合部门:各内设机构
四、活动安排
5月,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印发的《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6月,各内设机构按照任务分工,梳理、完善工作内容,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内网平台上予以发布。
6月至11月,利用官方微信等煤介,积极向社会各界介绍工作动态、履职内容:组织开展检察官评议活动,重点评议检察官案件办理、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深入开展执法状况考评,对2019年1至10月法律监督数据,台账、案卷资料进行检评查。
12月,将本院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检察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并做好迎接考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督导;承担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职责的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情况的上传下达。检务监管部门要实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落实本部门的相应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司法公正常德行纳入2019年执法状况考评内容,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确保人人参与。对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推动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强化务实创新。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环环紧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另一方面,又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不断引向新的高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市检察院外网、官方微信等平台,积极向社会宣传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和效果,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检法特别是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的认识,进而提高群众依靠检察机关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