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内设机构:
接市院党组2019年7月26日常检党发〔2019〕24号通知,任命:
彭政同志为三级高级检察官。
接市委组织部2019年8月28日常组干〔2019〕36号通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康波同志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春同志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免去其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接市委组织部2019年8月28日常组干〔2019〕35号通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刘陈德君同志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接县人大2019年10月30日安人常干字〔2019〕12号通知,经2019年10月29日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陈德君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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