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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3 15:25:31 浏览次数: 【字体: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触角,结合“中国长寿之乡”国字号招牌创建,紧扣新时代老龄工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凝聚合力,逐步构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体系助力区域老龄社会治理,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2023年,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一院一品”“一部一品”创建时机,组建“情暖桑榆”办公室,形成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团队,通过跨部门协同发力,及时推送线索,形成“护老”合力,共办理涉老案件100余件,涉及老年人500余人。

 

支持起诉护航老有所依

2023年初,5名“特殊”的劳动者找到检察机关,反映他们的包工头拖欠工资,他们中年龄最大的七十岁,最小的六十一岁。检察机关受理后,了解到2021年至2022年间,张某等5人受雇于施某,在施某的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施某还欠该5人一部分工资未支付,且经催要后仍未支付。检察机关在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等5人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的当天,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对案件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普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从情理角度,引导被告施某体谅劳动者生活不易最终,在检察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当事人之间达成诉前调解,5名劳动者的欠薪问题得到了解决。

2023年,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15件,帮助追回劳务报酬共计40470元,帮助9名劳动者确认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后补缴养老保险,助力老有所养。

 

多措并举纾解所急所盼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好司法救助这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对因犯罪侵害急需救治且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老年被害人等特殊人群优先开展司法救助,使困难老年群体真正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与帮助,传递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院的雪中送炭,谢谢你们……”汤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后因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汤某某家庭产生严重经济危机。该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案发时汤某某已是62岁老人,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救助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汤某某的家庭情况、住房条件、医疗费用开支等进行了调查,安排心理学专业检察人员结合老年人心理特点积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为汤某某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同时,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为老年人化解行政纠纷。雷某某是一位67岁的老人,居住在安乡县安生乡护安村,但户籍登记在安乡县安生乡合兴村,因户籍登记错误问题给雷某某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之处,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直未果,遂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案涉争议进行化解。检察机关收到申请后,前往户籍登记科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检察机关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根据雷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程序予以变更。

 

宽严相济守护合法权益

在涉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就宽,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2021 年3月初,被告人李某等人,以出售床上用品、请客吃饭会返款的名义,到常德地区实施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活动。先后对安乡县二十余名老年人实施诈骗活动。 2023 年2月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安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为被害老年人追回部分赃款一万元。

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查快办养老诈骗案件,并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始终,督促公安机关查清赃款对象,依法查扣冻结涉案财产,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为被害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小的老年人犯罪,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并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案快办等措施,切实做到从快从宽处理。

陈某某二十年前从朋友处获取一把老式火枪,使用该火枪狩猎过几次野兔、野鸡,后将该火枪藏匿在自家卧室柜子底下一直未再使用。2023年8月20日,安乡县公安局民警接举报后到陈某某家进行检查,陈某某主动将该火枪交出。经鉴定,陈某某所持有的火枪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已满七十五周岁、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专项行动承托幸福晚年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让老年人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对全县20家养老服务机构、乡镇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调查,针对食品、消防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份,对敏感信息未去标识化问题与14家单位开展协商、行政磋商会督促履职整改,并持续跟进监督及回头看工作。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协商会、圆桌会、行政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相关单位通过开展工作指导、执法检查、资金支持等方式,整改问题隐患,为养老服务机构更新更换设施设备,2家养老服务机构新装消防设施并经验收,余下15家也在整改中,有效推进了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结合安乡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统筹抓好全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多举措司法保护,持续打造“情暖桑榆”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品牌,探索建立起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以一抹“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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