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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09:3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检察为民服务的理念,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让司法救助申请人燃起生活的希望与信心。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邓某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张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邓某系其继父,案发后,被害人母亲靠在餐馆洗碗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收入微薄,举步维艰,被害人张某有辍学风险。

了解到这个家庭的困境后,我院第三检察部主动出击,开展司法救助实地走访调查。经核查,张某某家庭确属困难,且因邓某的犯罪行为致使心理遭受创伤,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用于救助申请人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开支、创造良好的健康成长条件,我院积极与被害人的监护人、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单位多次沟通,最终确定由县贫困生资助中心代为保管该笔救助金,并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方案,由县贫困生资助中心每学期向张某某就读的学校支付部分资金,作为其学杂费、生活费等开支,直至其高中毕业,确保张某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后期,我院将进一步通过定期回访等方式跟踪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检察人员对张某某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其树立健康人格,帮助其重拾学习生活信心。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司法关怀,让受害家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向社会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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