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4602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09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6%,其他资本性支出63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 七、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3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0215.35万元减少388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56万元减少245.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8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48.05万元减少56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151.2万元减少368万元;公务接待费开支96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660.1万元减少2700.0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幅度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33.4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870.96万元增加5462.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04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77.07万元减少67.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80.1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6.12万元增加524.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3.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621.62万元增加4161.58万元;公务接待费开支960.0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116.15万元增加843.9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实行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比去年新增了139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04万元,占0.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63.37万元,占8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6万元,占15.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04万元,全年安排出国(境)团组数1个、累计3人次。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加高检院组织境外检察业务培训。2018年度高检院报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同意,结合检察重点业务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开展了一系列专题业务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执法执勤和侦查办案等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和保险费,2018年度决算数为5363.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80.17万元,购置公务用车36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4783.2万元,现有车辆1192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60.06万元,全年公务接待共17723批次,公务接待人数为120670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7723批次,120670人次,主要是接待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国内相关部门来我院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 八、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小组采取听取意见、检查支出账目等方式,收集整理了经费支出的相关资料,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综合形成了我院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于2019年6月26日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外网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中进行了公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36.13万元,比2017年增加72812.19万元,增长918.89%。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实行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比去年新增了139个单位,二是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6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7.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1.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0.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9.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9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9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9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其他说明事项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中的“公共安全支出--检察”科目中含有部分涉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情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n.jcy.gov.cn/xwfb/jcyw_1334/gzbg_1332/2019/content_773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