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安乡县检察院 !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详细内容

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0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6日至515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8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强调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巡察反馈后,我院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主体及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领导班子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提升整改质量。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县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争取指导与支持。同时,组织本院各部门之间协调联运,形成工作合力。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是落实基层检察机关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推进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组织整改落实过程中,我院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挂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及时掌握整改进度,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分类施策,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明确阶段目标,持续跟踪落实。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20日,巡察反馈的410项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修订或完善制度15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清退或者收缴违纪资金52000余;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提醒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4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

(1)2021年党组未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学习,未针对性地制定本院服务企业的措施办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问题的重要性,强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学习,坚决贯彻最高检、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各类文件精神传达学习。确保及时、精准把握上级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制定了《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抓好专项行动落实,2024年5月29日召开了“法治护航·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2024年底,专题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报告本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以检察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由检察长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2)传达学习上级检察工作核心文件会议精神不全面,党组未组织集中学习最高检《2023年数字检察工作要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问题根源,从规范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本院公文处理办法,制定《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公文处理流程,加强工作转办落实,确保不遗漏、不耽搁。二是由办公室分管院领导对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改进工作,加强公文办理质效。三是进一步厘清本院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由办公室及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提请党组会进行学习讨论,截止2024年12月,开展相关学习7次。

3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审查卷宗,重新核查证据。二是主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2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就该案定性、事实认定及后续证据收集等方面开展集中讨论。三是全面总结,提请省、市检察院核查。证据调取充分后,我院就该案是否提起抗诉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汇报,省检察院认为该案无抗诉必要。四是责任落实到人。分管院领导对承办检察官提醒谈话,督促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量。五是积极开展后续收尾工作。针对本案中发现的鼎城区公安局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我院已将线索已送至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同时,根据省院建议,已向安乡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建议其纠正相应违法行为。

4主动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详细情况说明。加强反思,今后对案件的审查起诉,要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不受外界干扰。严格落实检察机关“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二是组织部门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精准施策,以教育挽救为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三是落实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案件承办检察官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提升办案质量。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四个纳入”不到位,三年来仅有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29日的谈话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其他谈话均未涉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内容,政治部对该项工作进行督促,截至2025年2月,院领导班子涉意识形态责任制谈话累计10次。三是院党组班子成员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6)绩效考核不到位,县检察院《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无意识形态考核指标及分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安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设置了意识形态考核指标并明确分值,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学习。二是相关同志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三是落实2024年度绩效考核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无检察人员被扣分。

(7)分析研判不严谨,2022年两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未见班子成员发言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年初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2024年度开展了两次分析研判,制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方案,各参会人员结合职责风险依次发言并由政治部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二是分管领导对时任会议记录人员提醒谈话并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8)理论学习“以会代学”。2021年,党组未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系统学习,没有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领会学习规则要求,全面系统学习2024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完善《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再次进行明确,拟定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理论学习“以会代学”。三是分管领导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9)2023年第1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中拟定学习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不一、主题不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最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领会学习规则要求。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习方案,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三是分管领导对记录人员提醒谈话并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10)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不深、重视不够,对干警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不够有力,督查通报不及时、奖惩措施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并通过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请休假及考勤管理规定》《“四讲一做”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度,规范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从严管党治检有关要求;二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两次专题听取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多次听取我院接受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对本院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指示、指明方向;三是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两同时”谈心谈话,对职务职级晋升、工作调整以及新进干警规范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干警防线。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深入查找我院廉政风险点并研究防控措施。规范制发督查通报6期,年底按要求对违反考勤纪律的24名干警兑现考核扣分惩处措施。四是检察长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抓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责成政治部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巡察整改两项工作;同时两名同志在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11)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不到位。2021至2023年,党组24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仅3次参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开展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对工作专干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规范工作。三是规范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本院“三重一大”党组会流程,会前2个工作日去函邀请,会后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决策结果。截止到2024年12月,已规范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党组会2次。

(12)警示教育不到位。2023年12月29日,本院一名法警因违反廉洁纪律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但未在党组会、支部大会上予以宣布,未进行警示教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近三年本院干警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在2024年2月1日党组会议、2024年1月22日第二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该同志违纪处理通报。三是分管领导对纪检监察专干、第二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批评。四是严格落实《安乡县以案说纪会议制度》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单位警示教育。2024年10月21日,我院专题开展年度警示教育,以“身边的案例”对全院干警职工开展廉洁从检主题警示教育。

(13)公务用车管理松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车辆调度员前往中石化公司调取全体司机油卡加油记录,开展自清自查自纠,办公室负责人对全体司机进行了谈话,要求司机罗某退还给私人车辆加油款项1923元,经院党组研究讨论后决定对其予以辞退处理。二是立行立改,办公室收回并注销司机保管的油卡,另开设一张副卡用于外地出差,明确今后加油需由车辆调度人员携油卡和司机一同前往,如遇外地出差加油需现场拍照报给车辆调度人员,车辆调度人员对油卡充值金额进行台账登记以备查。三是检察长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要求其履行好分管领导的职责,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于其在油卡管理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而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今后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新制定的油卡管理规章流程。四是修改完善《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增加了对油卡充值的管理规定,并要求司机集中学习,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情况。五是车辆调度人员于每个季度结束后前往中石化公司调取油卡充值记录,并与车辆行驶里程进行了对比,如发现异常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严肃处理。

(14)办公耗材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清自查。2024年5月31日前对全院耗材采购进行了自查,追根溯源对手续不齐全的补全手续。二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提醒谈话,提醒其对办公耗材管理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台账清晰,管理精确。三是制定《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办公用品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流程和规定。针对办公耗材的采购和领用制定出库单和入库单,并登记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四是进行不定期检查。办公室工作人员2024年11月4日和2025年1月20日对办公用品库存进行了两次清点和核对。经检查,采购和领用记录均真实准确。

(15)支出无附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自清自查,举一反三,办公室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的工会账目进行了梳理,对缺失附件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完善。二是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特别是对细则中“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章节重点学习。三是规范报账审批流程,对于慰问人员,严格按照工会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于支出附件不完整或者虚假的附件一律不审批。四是定期检查,2024年12月,财务人员对2024年的工会账目进行了自查,无相关问题。五是分管领导对工会主席提醒谈话。

(16)2023年2月、8月至12月,食堂采购食材11.97万元,未附原始采购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清自查。对近三年食堂采购情况开展大清查,并对上述月份未附原始采购单的情况进行核实。二是立行立改,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上午验收食堂采买的当日食材,核对无误后对食材原始采购单进行签字,报账时将其附后作附件备查。三是对《安乡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制度。四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

(17)审批不到位。公务接待把关不严,2021至2023年,均存在公函填写不完整、公务接待审批表无审批意见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财务人员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所有公务接待单据进行了检查,对其中公函填写不完整、审批表无审批意见的附件据实整改完善。二是每季度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自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规范报批手续。三是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四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公务接待审核中要严格把关。

(18)财务支出审批不到位,近三年财务支出均以“发票报销审批单”签批报账,所有原始支出票据均无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清自查。针对问题迅速整改,据实完善相关手续。二是修改完善《安乡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原始单据手续不全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定期检查财务报销,财务人员于2024年6月、9月、12月已完成三次自查。四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财务支出审核中要严格把关。

(19)使用随意变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据实核查,2024年11月,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奖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清自查自纠。二是根据调查情况完善相关资料。11月6日办公室根据当年党组会议记录补充了发放明细表,并找到领取了奖励基金的干警进行补签字。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奖金发放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四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规范工作。

(20)干警伙食费用扣缴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清自查,查清事由,查清责任,核查是否扣、支一致。二是完善了《安乡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强化财务风险意识。三是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范扣缴、支付程序,规范记账。四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1)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责成政治部、办公室对2021-2023年度本院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清自查。二是政治部牵头追缴信访津贴、绩效奖金6800余元。三是组织办公室、政治部相关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干警职工待遇保障。四是分管院领导分别对办公室负责人、政治部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2)2021至2023年,违规超范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绩效奖、文明单位奖、综治奖、司机安全奖、第13个月工资。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责成政治部、办公室对2021-2023年违规超范围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全面核实。二是以劳务派遣人员每月退缴现金的形式分步骤完成剩余资金追缴。截止到2025年2月,已收回退款45000余元,后续退款拟在2025年10月前全部收回。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办公室、政治部相关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干警职工待遇。四是分管院领导分别对办公室负责人、政治部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3)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1年以来项目建设开展了全面自清自查,根据存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二是分管领导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经办人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规范操作。

(24)2022年12月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2023年4月听证室一体化建设项目均未按县内规定走政府采购,而是走了电子卖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采购员对2021年以来项目建设开展了全面自清自查,根据存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二是分管领导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经办人学习《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文件、《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和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25)未落实回避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确保议事程序、议事要求了解到位、掌握到位。二是检察长对政治部分管领导提醒谈话、政治部分管领导对党组秘书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明确由分管领导会前对需要上会的议题进行研究,确定每个议题的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四是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

(26)“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过程记录不完善。2021年3月4日,党组在研究人事调整时,以“略”代替会议记录,没有体现议事过程和决策结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秘书认真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详细记录会议议题、讨论情况和决策情况,确保记录详细、准确、完整。二是检察长对时任政治部主任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时任党组秘书进行谈话批评。三是落实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审核签字机制,党组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或作出重要决策时,参会人员在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四是分管领导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27)党建工作计划走形式。第二支部党建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中存在照搬照抄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第二支部及时修改支部党建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中的错误内容。二是党总支部书记对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其“工作走形式、照搬照抄、责任心不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责任人员在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所存在问题已进行深刻剖析。三是组织我院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本县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院党总支对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纪实管理每季度开展定期检查。

(28)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错,将纠错结果按程序报送至县直机关工委二是分管领导对第一支部支部委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加强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责任人员在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所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三是组织我院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本县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院党总支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送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29)发展党员程序颠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查整改,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进行。全面清查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规范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二是由第一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谈话提醒,督促其加强发展党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组织我院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本县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30)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把检察机关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分管领导对时任第一支部书记、第二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对两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予以批评教育。三是责成第一、第二支部严格按要求规范召开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

(31)查摆问题整改措施无可行性,第一支部班子问题整改清单内容多为应付式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第一支部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强调组织生活严肃性,提高认识。二是分管领导对第一支部班子成员提醒谈话。三是出台《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院党总支靠前指挥、严格审核,在各支部整改方案形成前认真把关,及时了解整改进度与效果,适时进行调整与改进,保证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达到预期效果。

(32)突击花钱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清自查。办公室对2023年第四季度加油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二是财务人员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于2024年12月科学精准编制2025年度预算,根据车辆的数量和油耗进行预算编制,避免年底资金结余。三是相关责任人于11月29日作出书面检讨,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修改完善《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对于油卡的使用与管理,通过分析全院车辆上季度油耗情况,科学设定下一季度油卡储值金额上限,避免大金额充值。同时车辆管理员日常完善车辆加油登记台账,实时监控车辆油耗。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实质整改。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大意义,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减低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对账销号,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检走向纵深。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在巡察整改中锤炼过硬作风。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审批事项、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

(三)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断加强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问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将着力从制度上努力加以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及运用,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安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实践举措,奋力开创安乡检察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312058;邮政信箱: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268号;电子邮箱:axjc4312058@163.com。

中共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2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