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锋:心怀大爱又刚正不阿
赵晓锋:心怀大爱又刚正不阿
赵玉红 童士成 王绍智
在安徽省灵璧县,有一名女检察官因为敬业奉献、勤勉为民、司法严明而被誉为“钟馗故里女包公”。她,就是灵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晓锋。今年5月30日,安徽省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明办在宿州市举行“安徽好人榜”揭榜仪式,赵晓锋成为安徽省首个登上“安徽好人榜”的检察官。
在灵璧县检察院,每年批捕、公诉案件少则八九百件,多则2000余件。作为分管副检察长,赵晓锋对每一件案子都亲自把关,其中重大、疑难案件还要亲自阅卷,她说:“我想和干警一道办好案,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赵晓锋是一个心怀大爱的人。近5年来,她坚持定期带领干警到敬老院为老人服务,下乡看望留守儿童,对20多名初犯、偶犯、轻罪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提出轻判建议,使这些学生得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2011年8月,灵璧县大路乡一名70多岁的老人,因偷盗放置于商店门外的门窗样品而被提请批捕。这是一名孤寡老人,无依无靠,为了生存,无奈之下才盗卖门窗样品,且案值只有1000余元。赵晓锋审查后认为,这名老人虽已涉嫌盗窃犯罪,但依法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该院对老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老人被释放回家后,赵晓锋心里仍不踏实,她知道老人根本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又亲自出面与老人所在乡的领导进行沟通,商讨老人的养老问题。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家敬老院终于接纳了老人。
2011年6月,赵晓锋办理了一起当地某派出所所长徇私枉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职权帮助一人篡改年龄以逃避法律制裁,并擅自决定以罚代刑致使一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长期负案在逃。案件提起公诉后,灵璧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且对其擅自放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做犯罪认定,从而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拿到判决书后,赵晓锋立即让公诉部门拿出抗诉意见。没料到,说情者纷至沓来,“都是吃这碗饭的,抬抬手就过去了”“低头不见抬头见,你放他一马,给他留个饭碗,他心里也是有数的”,有的甚至许以重报。面对这些说情者,赵晓锋态度坚决地回应:“对任何犯罪放纵,都是对法律的亵渎,我不会干这种枉法渎职的事。”最终,她在抗诉意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后来,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被告人因犯徇私枉法罪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
工作着,奉献着,收获着。近年来,赵晓锋分管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分别被评为安徽省“巾帼文明岗”“青年维权岗”,分管的法警大队、控申科也分别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警队”“文明接待室”。她个人先后获得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省市两级“三八红旗手”和安徽省“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