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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香:撒向“花蕾”都是爱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05 09: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杨玉香,说话声音不大,但温柔的话语却透露出对他人的真心关爱。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杨玉香以她特有的细腻,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2013年12月中旬的一天,扶沟县某高中学生王某因吸烟受到班干部齐某的批评。王某不服气,决定找人教训齐某,而齐某听说后也作好“应战”准备。不久,双方分别纠集数十名学生到学校操场厮打,致多人轻伤、轻微伤。案件移送扶沟县检察院未检科后,杨玉香非常重视,她分别与老师、家长、斗殴双方见面,全面细致了解案情,尽力促使双方和解。杨玉香认为:“如果逮捕,会对这几名孩子和家长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既影响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又影响孩子的一生。” 


    该院检委会采纳了杨玉香的意见,依法对互殴的10余名孩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为防止个别家长“想不通”,杨玉香又带领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冒严寒走访双方家庭、学校,对每个涉案人员及其家人说事实、讲情理、论法理,帮助每一名涉案的孩子自我反省。最后,该院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对几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目前,涉案孩子有的考入了大学,有的已经步入社会自食其力。 


    小黄,一名年仅15岁的花季少女,辍学在外打工期间,与男友同居而怀孕。2014年11月23日,在某针纺厂宿舍,小黄因害羞和恐惧,将刚生下的婴儿捂死。案件移送扶沟县检察院后,杨玉香心情极其复杂。她知道,小黄仅凭其社会阅历,肯定对自己的行为及造成的危害处于一种似懂非懂的状态。 


    杨玉香第一次提讯小黄时,就证实了这一点。刚开始小黄一言不发,经过一番真诚、耐心的交谈,小黄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阿姨,我把自己生的孩子捂死,咋就犯法了?你得放我出去,我还得上班呢。不然,我就死给你们看!” 


    面对这种情况,杨玉香决定对小黄进行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小黄性格孤僻而自卑,不擅长与人交流,对生活缺乏热情与自信。于是,杨玉香对小黄开展了激励性的心理疏导。经过长达十多天的沟通,小黄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庭审中,杨玉香从情理法阐释了案件的特殊性,并给出量刑建议: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少女在万般孤立与无奈之下杀害自己的亲生婴儿,其杀人的动机既简单愚昧又令人生怜,希望法院酌情给予裁判。法院采纳了杨玉香的量刑建议,对小黄宣告缓刑。 


    缓刑期间,杨玉香又针对小黄实施了特殊的心理疏导。两个月后,杨玉香与小黄再见面时,终于听到了小黄爽朗的笑声。 


    杨玉香不仅会办案,而且还善于总结。2015年3月,她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结出“三忌”“四结合”“三见面”办案模式,其经验做法被周口市检察机关推广。辛勤的汗水终结硕果。2014年8月,扶沟县检察院未检科被周口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5年4月又被河南省省委组织部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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