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尽铅华还本原
洗尽铅华还本原
——记安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康波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可以说是每一位检察官的追求。但是何谓“铁案”?这并无一个数学题化的答案标准。在安乡县检察院副检察官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康波看来,就是要客观公正,要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从法律事实上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相,承受住社会的质疑,更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法律之剑握在我们手中,就应正气在胸,扬善惩恶,没有敢于碰硬的作风,没有公正执法的精神,就别吃检察这碗饭。”撩开浮云遮望眼,洗尽铅华还本原。正是凭借着严谨细致、沉稳干练,康波经办的案件个个都成为了“铁案”,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而在这个办案过程中,更还原了他坚守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品质。
忠诚为民,他用执着写真情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从1995年进入安乡县检察院起,17年的坚守,康波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夜以继日地战斗在办案一线。5月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晚上,借调到市里办案的康波凌晨3点才休息。
2008 年,常德市排水管理站原站长李某受贿案;2011年,安乡县广电局局长李某滥用职权案;2012年,水管站主任周某滥用职权案、杨某环境监管失职案……他深恶痛绝,拍案而起,将他们一一绳之以法。近两年来,他先后三次记三等功,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干部”和“模范检察官”称号。
在办理原广电局局长李某案时,群众多次上访,老干部养老金未交足,单位不能正常运转。他六次上长沙,三次赴深圳,为发案单位挽回损失30多万,查证因个人巨额受贿而导致的滥用职权以及贪污的犯罪事实,平息了老干部的上访,化解了矛盾。在案件查办初期,上访的老干部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不相信检察机关能真正把案件办下来,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一直高度关注,随时跟踪办案进展。案件侦查终结后,几名上访的老干部到他办公室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说:“从你们身上,我们感到党和政府在惩治贪污方面的决心和希望。”该案的成功办理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积极探索,受到了省院检察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和肯定。
公正执法,他用信念捍卫法律
“老百姓给了我们权力,如果我们连老百姓的疾苦也不顾了,那就是忘本!”检察官是法律监督的践行者,是忠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是追求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探索者。作为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检察官,康波同志不辱职业使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他无悔的选择与不懈的追求。
2010 年,市检察院交办的怀化市安监局原常务副局长宋某贪贿案一直零口供,他6次赴怀化,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精心准备讯问提纲40多页,严谨地运用侦查谋略讯问12余次,并对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支持下,犯罪嫌疑人精心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此案最终顺利交付审判,并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的表扬。更难能可贵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不认罪的情况下,对康波同志执法办案的公正却称赞有加。为了让嫌疑人体会到公正执法中的人性关怀,他总会在中秋节、春节亲自到看守所看望嫌疑人,送慰问品,带嫌疑人上医院检查身体,使嫌疑人感受到阳光执法与和谐执法的温暖。
廉洁办案,他用自律抵住诱惑
法律无价,尊严无价,人格无价。康波认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向隅”;他坚定地向记者谈到,作为一名检察官,公正无私任何时候都不可撼动,一定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这是一种行为准则、一种职业道德、一种社会责任、一种精神境界。
作为反渎部门的领头羊,从事反渎办案时间近三年,面对当事人形形色色的钱财诱惑,他凭着良心,都一一自觉选择了拒绝。曾有一次,对当场没有退掉的现金3万元,他事后也想方设法将其退回。特别是在办理刘某贪污受贿案时,有人将钱悄悄放在了办公室,事后,他发现了想退回时,当事人就是不见面,无奈只好想办法将钱存到对方的银行卡上退还,直到现在还妥善地保存着那张存钱凭条。
打铁还需自身硬。廉洁的操守需要有纪律的规范,但更需要自律的约束,需要有一种内在的敬畏之心。他不仅时刻鞭策自身,紧绷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还以其人格魅力带领队伍,以其清廉作风感召干警,带领出一支廉洁奉公的反渎队伍,清廉执法之已风蔚然形成。
——记安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康波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可以说是每一位检察官的追求。但是何谓“铁案”?这并无一个数学题化的答案标准。在安乡县检察院副检察官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康波看来,就是要客观公正,要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从法律事实上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相,承受住社会的质疑,更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法律之剑握在我们手中,就应正气在胸,扬善惩恶,没有敢于碰硬的作风,没有公正执法的精神,就别吃检察这碗饭。”撩开浮云遮望眼,洗尽铅华还本原。正是凭借着严谨细致、沉稳干练,康波经办的案件个个都成为了“铁案”,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而在这个办案过程中,更还原了他坚守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品质。
忠诚为民,他用执着写真情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从1995年进入安乡县检察院起,17年的坚守,康波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夜以继日地战斗在办案一线。5月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晚上,借调到市里办案的康波凌晨3点才休息。
2008 年,常德市排水管理站原站长李某受贿案;2011年,安乡县广电局局长李某滥用职权案;2012年,水管站主任周某滥用职权案、杨某环境监管失职案……他深恶痛绝,拍案而起,将他们一一绳之以法。近两年来,他先后三次记三等功,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干部”和“模范检察官”称号。
在办理原广电局局长李某案时,群众多次上访,老干部养老金未交足,单位不能正常运转。他六次上长沙,三次赴深圳,为发案单位挽回损失30多万,查证因个人巨额受贿而导致的滥用职权以及贪污的犯罪事实,平息了老干部的上访,化解了矛盾。在案件查办初期,上访的老干部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不相信检察机关能真正把案件办下来,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一直高度关注,随时跟踪办案进展。案件侦查终结后,几名上访的老干部到他办公室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说:“从你们身上,我们感到党和政府在惩治贪污方面的决心和希望。”该案的成功办理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积极探索,受到了省院检察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和肯定。
公正执法,他用信念捍卫法律
“老百姓给了我们权力,如果我们连老百姓的疾苦也不顾了,那就是忘本!”检察官是法律监督的践行者,是忠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是追求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探索者。作为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检察官,康波同志不辱职业使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他无悔的选择与不懈的追求。
2010 年,市检察院交办的怀化市安监局原常务副局长宋某贪贿案一直零口供,他6次赴怀化,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精心准备讯问提纲40多页,严谨地运用侦查谋略讯问12余次,并对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支持下,犯罪嫌疑人精心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此案最终顺利交付审判,并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的表扬。更难能可贵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不认罪的情况下,对康波同志执法办案的公正却称赞有加。为了让嫌疑人体会到公正执法中的人性关怀,他总会在中秋节、春节亲自到看守所看望嫌疑人,送慰问品,带嫌疑人上医院检查身体,使嫌疑人感受到阳光执法与和谐执法的温暖。
廉洁办案,他用自律抵住诱惑
法律无价,尊严无价,人格无价。康波认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向隅”;他坚定地向记者谈到,作为一名检察官,公正无私任何时候都不可撼动,一定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这是一种行为准则、一种职业道德、一种社会责任、一种精神境界。
作为反渎部门的领头羊,从事反渎办案时间近三年,面对当事人形形色色的钱财诱惑,他凭着良心,都一一自觉选择了拒绝。曾有一次,对当场没有退掉的现金3万元,他事后也想方设法将其退回。特别是在办理刘某贪污受贿案时,有人将钱悄悄放在了办公室,事后,他发现了想退回时,当事人就是不见面,无奈只好想办法将钱存到对方的银行卡上退还,直到现在还妥善地保存着那张存钱凭条。
打铁还需自身硬。廉洁的操守需要有纪律的规范,但更需要自律的约束,需要有一种内在的敬畏之心。他不仅时刻鞭策自身,紧绷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还以其人格魅力带领队伍,以其清廉作风感召干警,带领出一支廉洁奉公的反渎队伍,清廉执法之已风蔚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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