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安乡县检察院 !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详细内容

检护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与您同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5 21:20:08 浏览次数: 【字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守护美好生活、检察职能介绍等宣传手册,详细讲解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监督成效,为人民群众生动解答关于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网络购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疑难问题,调动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侵犯个人敏感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专项行动,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保障民生民利。

守护餐桌子安全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养老机构在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向入住老人提供餐饮服务,多家机构存在餐厨操作间卫生脏乱、三防设施不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标准情况。

2023年6月,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向14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对不符合规范机构予以关停,拨款专项资金用于购置设备、改造餐厨间等,并部署开展为期一周护老行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59处,下达《责令整改书》20份,督促2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14人新办健康证,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效果得到人大代表的肯定和认可。

保障菜篮子安全

2023年9月,安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某蔬菜零售商铺销售生姜、大蒜等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被抽样检测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与主管部门沟通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零售商铺进行查处,下架不合格产品,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维护药箱子安全

2020-2022年,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销售的风湿、止咳类药品来源不明、无生产批准文号情况下,仍购进转售,经鉴定涉案药品依法定性为假药,对李某销售假药危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行为,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还一并依法提出要求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在常德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2023年12月,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所有诉讼请求。

下一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重点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为奋力闯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